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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成绩优异评职称无需论文和外语

※发布时间:2017-1-24 19:59:15   ※发布作者:A   ※出自何处: 

  新华社沈阳12月17日电(记者王莹)辽宁省人社厅、科技厅近日联合下发《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成绩优异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暂行办法》,专门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成绩优异人员评职称开辟“绿色通道”,评定时突出市场和企业评价,不唯学历、不唯论著,对外语、计算机不作要求。

  具体评价标准中,将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横向课题资金、科技成果市场效益等来自市场的评价结果,作为主要评价标准,重视应用方对科技成果转化效果的评价,加大企业评价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定中的权重系数。如对参评正高级工程师的科技人员,设定了主持完成的科技成果,在辽宁省转化后为所在单位创造的收益3年累计达到1000万元以上、主持承担横向课题经费3年累计达到1000万元以上、科技成果使辽宁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20%以上等6个条件,满足其中之一即可申报参评。

  《办法》适用于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成绩优异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转企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企业技术技能人员也可参照进行申报参评。对科技成果转化成绩特别优异的科技人员,可破格申报或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此次职称评定实行评聘结合。科技人员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后,可不受其所在单位岗位结构、职数限制,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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