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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

※发布时间:2019-12-24 2:24:38   ※发布作者:A   ※出自何处: 

  3.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9]1006号),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目录》内所列职业资格的,可直接认定其取得相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职务试行条例对学历、资历有要求的,从其),不需办理认定手续,不需补发职称证书。

  1.工程系列有关专业(职称评定实行以考代评的计算机、网络、软件等专业,不能参加评审)。其中:

  (3)地勘工程类分为:地质矿产、煤田地质、水工环地质、探矿工程、物探与遥感、实验测试、地球化学等专业。

  (5)机电、轻工、纺织类分为:工业设计、液压润滑系统、铸造锻压、仪器仪表、车辆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机电一体化、包装工程、印刷工程、纺织工程。

  请以上类别的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实际,按以上确定的专业类别申报。其他类别的工程技术人员按实际从事专业进行申报。

  2.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9〕1006号),已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认定工作。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凡申报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评审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敬业,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法律法规需取得职业资格的,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

  申报工程师: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对长期在基层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以上、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学历要求可放宽到中专。

  学历认可均以申报时本人持有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文凭或学位证书原件为准。

  申报工程师:须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即:2015年12月底以前聘任的,到今年按4年聘任期满计算,2016年1月聘任的不得按4年聘期计算。

  申报工程师:获得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见习期满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本科学历满6年以上;专科学历满8年以上;中专学历满10年以上;高中学历工作满15年以上(以上均指第一学历)。工作年限的具体计算是:本科学历满6年,为2013年12月底工作的到今年按6年满计算,2014年1月工作的不得按6年满计算,其它以此类推。

  申报助理工程师:获得本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获得本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技术员工作满2年;获得本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技术员工作满4年。

  申报工程师:在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完成的工作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提供相关资料(需提供原件)。

  (1)从事科研、设计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在任助理工程师期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完成的项目设计、参与行业标准制定、新产品研发、新技术开发、施工工法、获得专利、科研项目研究报告等工作项目1项以上。

  (2)从事生产、建设施工单位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在任助理工程师期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完成的建设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或论证、重要的工程项目建设、技术项目、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等项目1项以上,并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从事研发、生产、技术攻关和建设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在任助理工程师期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类或科技进步、优秀设计或优秀工程称号等。

  学术论文须是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学术期刊上,或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字数不少于2000字。所提交的论文须能在知网、万方、维普数据库网站检索、验证。

  实用技术材料指:作为工程技术完成的省级以上科研,省级以上标准、规程、专利、工法的理论研究,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题性方案(含施工类的施工组织方案),实施项目的技术总结等。

  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及我省有关要求,申报评审者任现职期间,每人每年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及考核结果将逐步作为申报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参考条件。

  1.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职称认定,由用人单位按照职称评审申报渠道,将其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技术等印证材料报中级评委会审核,可直接认定相应职称。

  2.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可比照本单位同等学历、同等资历人员,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3.各类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才,未按考核初聘相应职称的,获得本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获得本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8年,可直接申报。

  5.根据运城市市委市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的实施方案》(运办发〔2018〕2号)文件,对能力、业绩、贡献突出的优秀青年,第一学历为中专、大专、本科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专业工作年限分别满15年、10年、8年,在聘任初级职称的第2年可以申报中级职称。

  1.个人自主申报。实行职称评聘分离,专业技术人才不受用人单位岗位职数,符合条件即可申报。专业技术人才应根据申报条件,如实填写个人学历、从业经历和任现职以来业绩,填写最新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实行评议和“三次公示”制度。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

  单位组织申报时要严格实行三次公示制度(第一次公示:各单位须将相应申报人员应具备的各项条件、具体要求,本单位受理个人申报的时间、考评推荐的办法和程序、工作纪律及要求,在本单位向全体职工进行公示;第二次公示:受理个人申报结束后,单位人事(职称)工作部门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涉及申报人的个人信息、申报相关材料认真审核,在本单位向全体职工公示;第三次公示:组织由本单位同行专家、群众代表、主要领导组成的考评机构进行全面考评,得出相应排名顺序,确定最终拟推荐人员,出具鉴定意见,在本单位向全体职工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逐级审核申报。申报材料应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事宜)。申报中级职称,由主管部门、所在县(市、区)人社局审核后报送市工信局。申报初级职称,市直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报送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报属地初级评委会进行评审,如需市工程评委会代评人员,应由所在县(市、区)人社局出具委托评审函后报送市工信局。

  1.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审核意见(须包括三次公示情况)、本人所在单位“三公示”现场的公示照片或网上公示网页截图。

  2.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综合考评表1式20份(网上下载,填写好电子版后用A3纸打印、盖章)。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级1式3份,初级1式2份(网上下载,填写好电子版后双面打印、胶装)。

  4.答辩论文或替代材料一式两份。除提交答辩论文以外,专业技术人员可选择以下其中一项材料作为答辩论文替代材料:作为负责人或主要技术完成的工程项目方案、行业标准制定、产品研制报告、技术研告、施工工法、专利、科研项目研究报告,完成企业的重要的项目建设和技术、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工程项目建设等。替代材料须附2000字以上、论文形式的说明或总结。申报助理工程师不需准备答辩材料。

  6.反映本人从事专业工程年限、技术、业绩水平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附完成的工程项目立项、批准文件材料及能证明本人在工程项目中担任的角色、所起的作用等有关原始材料。

  7.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聘任证书,个人获、《转正定级表》、继续教育证等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

  9.评委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如:延长退休批准文件或单位与个人双方正式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等。

  10.报送材料的同时交1寸免冠照片1张(办理资格证书使用),照片装入信封、信封上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评审职称名称。

  (一)要严格申报推荐程序。各县(市、区)、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实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无的方可出具鉴定意见。

  (二)要严肃申报纪律。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性做出承诺,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今后1-3年申报资格的处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

  (三)加强监督监管。市人社局将先后对评委会接收的申报材料、评审结果进行抽查,凡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否决。

  (四)要及时报送材料。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在时间内安排专人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事宜),为工作秩序及审核质量,请提前通过电话或评审工作QQ群进行预约后再来报送。材料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至12月5日,逾期不再接收。报送材料时,须交验相应原件,审核通过后退回。

  报送材料时要出具推荐函,推荐函的内容包括:推荐过程是否按照要求实行三次公示制度,被推荐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材料证件是否真实,并要求单位审核材料的责任人在推荐函中签名。

  报送地址:化工类专业报送至山西焦煤运城盐化集团人力资源部(运城市红旗东街376号),联系电线;其他专业报送至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事教育科(运城市河东东街161号),联系电线,评审工作QQ群:296506346。

  (五)其他要求。对其它系列同级转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要在现工作岗位满一年方可申报;对特殊人才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按运人职字〔2006〕6号文件执行;参加上年度评审答辩未通过者,以后再申报参评时提交的答辩论文或替代材料须为符合要求的新发表论文或替代材料。参加上年度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未通过者,若无比较明显的专业工作业绩,本年度一般不予接受再申报。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省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申报人员填写所需表格请登录运城市人民门户网站(yuncheng,通过首页底端的网站前往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载专区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表格或通过评审工作QQ群(群号:296506346)进行下载。中级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综合考评表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综合考评表.doc

  2.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doc背后的故事 谢霆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