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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手写证件”冒充工作人员行骗

※发布时间:2017-12-2 11:10:16   ※发布作者:A   ※出自何处: 

  一张网络打印的图片,歪歪扭扭写着“民政工作员”,这样的证件您相信吗?平南的潘某就以这样的证件,借发放补贴为名,在容县乡镇向老人、贫困户行骗,先后成功行骗6次。近日,潘某因构成招摇撞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一次4000元,从下个月开始,每个月都有1300元的养老金”,去年4月7日上午,潘某到容县石头镇某村陈老伯家中,对八十多岁的陈老伯谎称自己是民政局工作人员,下乡帮老人办理养老保险。为打消老伯疑虑,他还主动出示“证件”,经一番,潘某骗得陈老伯2500元。这已不是潘某第一次行骗。

  潘某,广西平南人,曾因诈骗被,刑满后他又干起“老本行”,在容县乡镇间流窜。2011年8月,他到容县县底镇某村庞某家,谎称能将“低保户转成五保户”,骗得庞某500元。自此之后,潘某以“民政工作员”身份行骗,为寻找目标,他专门到农村转悠,观察房屋比较破旧的家庭,有时到人流密集的杂货铺闲聊,收集独居老人的信息。为更具力,潘某还找来收据本,刻印章,弄来危房申请书、残疾人证申请表、农村低保申请书、农村五保待遇申请表等表格,骗取被害人信任。去年5月,潘某在一次行骗后败露,被机关抓获。

  经查,潘某以“民政工作员韦光全”身份先后行骗6起,骗取人共4800元,其所骗得钱款全部用于个人挥霍。法庭上潘某称,冒充民政的工作人员,容易取得被害人的信任;选择农村独居老人,因老人的防范意识薄弱,容易得手……

  骗潘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工作人员行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容县法院综合其犯罪情节,判处潘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责令其赔偿被害人的损失。

  本案中,潘某针对诈骗的行为让人,被骗的者防范意识薄弱更让人。近几年,冒充人员行骗的案例逐渐增多,提醒,犯罪往往利用人们对补贴政策的期望,以及不劳而获的心理,假冒工作人员通过聊天沟通,或出示相关表格文件等骗取人信任,再以缴纳金、手续费等方式行骗。

  村民一旦遇到可疑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村干部反映核实。案中,潘某假冒工作人员,其手写的工本身就存在瑕疵,只要通过向村委会或民政部门查询即可。

  其次,潘某的部分犯罪对象为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提醒老年朋友,国家的惠民政策、的扶贫措施等,会通过正当的途径向广大群众告知,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有心理,尤其不要轻易相信素不相识的人,被其言语所,凡事三思,以免上当。(记者 欧雅歆 通讯员 申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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