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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望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年度审计工

※发布时间:2018-2-19 4:57:12   ※发布作者:A   ※出自何处: 

  远望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6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是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聘请的2016年审计机构,根据审计相关协议约定,众华所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发表审计意见,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实施了相关审计程序,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和专项审核说明。在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必要的配合。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现将众华所2016年度的审计情况总结如下: 一、审计基本情况 众华所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等情况的了解,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在业务约定书中了2016年度年报审计的费用为150万元人民币。收费标准是按照有关确定,不存在或有收费项目。 2016年12月19日,众华所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了《2016年度审计计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众华所签字会计师、项目负责人进行了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见,认为该计划制订详细、责任到人,可有力保障2016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根据审计计划约定,众华所于2016年12月19日~12月31日实施了风险评估程序和控制测试程序;2017年1月3日实施了存货监盘审计程序;2017年2月6日~3月13日期间,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实施了现场审计程序;2017年3月6日~4月15日,实施实质性测试程序,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 在项目组进行现场审计期间,项目负责人就报表合并、会计调整事项、会计政策运用、以及审计中发现的有待完善的会计、内部控制等方面情况与公司管理层作了持续、充分的沟通。 2016年4月24日,公司董事代表孙枫先生与众华所签字会计师、审计项目组现场负责人就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并就审计报告意见进行了讨论。 2016年4月2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公司2016年度的经初步审计的会计报表进行了审阅,并认为:经初步审计后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远望谷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经营和现金流量。 二、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遵守职业基本原则的评价1、性评价 众华所与本次审计相关的职员未在公司任职,也并未获取除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会计师事务所和本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审计工作中众华所及审计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遵守了职业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性的要求。 2、专业胜任能力评价 审计小组共由12人组成,其中注册会计师4名,小组主要拥有多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所有组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程序及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的评价 1、审计工作计划评价 在本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小组通过初步业务活动制定了总体审计策略和三个层次的具体审计计划,确定重点审计领域和重要会计问题,为完成审计任务、控制审计风险做了充分的准备。 2、具体审计程序执行评价 审计小组在根据公司的内部控制的完整性、设计的合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的基础上,根据年度审计工作任务需要,设计并实施三个层面的审计程序:风险评估程序、控制测试程序和实质性测试程序,在控制性测试审计程序中为了获得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审计,审计小组执行了执行内部控制和穿行测试程序。在实质性测试审计程序中审计人员执行了细节测试和实质性分析程序,为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获取了必要的审计。实施上述审计程序,为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收集了必要、充分和适当的审计。 3、对众华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的评价 众华所远望谷审计项目组在2016年年度审计中,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众华所对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发表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对公司2016年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众华所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的审计意见公允、适当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相关方面的实际情况。 四、对众华所提出的改进意见的评价 在审计过程中,众华所审计小组对公司提出的改进意见是从实际出发的,是实事求是的。公司对其提出的改进意见已经采纳,并已开始实施改进。 五、对众华所2016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评价 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在2016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职,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并对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出具了审计报告或专项审核说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度的审计工作表示满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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