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个人出书时,尤其是出版专著,出版社一般都要求“齐、定、清”。正文格式按照一般论文格式就行,但很多老师对参考文献的格式不是很了解,这里主要说一下参考文献的格式,以免出版时被退回。
编著稿文所引用的参考文献一般按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全书统一编号列于书后;或按篇、章编号列于各篇、章之后,但全书应统一。保密资料请勿列入。
根据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对我社常用的参考文献编写项目、顺序及标点符号如下(版次第1版应省略):
请注意各项目之间的标点符号不用句号“。”,而用小黑点“·”,文献末不加标点符号。编号顶格,不加标点符号,空一格写内容。
7 董国民,智能建筑的一体化系统集成.见:中国自动化学会等编.第九届全国电气自动化电控系统学术年会论文集,:大学出版社,1998.418~423学位论文
注意,西文文献名第一个词首字母和每个实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余为小写;俄文文献名第一个词和专用名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余为小写;日文文献名、人名中的汉字须用日文汉字,不得用中文汉字简化字代替。
文献编著者姓名不分文种,一律姓在前,名在后。编著者不超过三位时,可全部照录;超过三位时;只著录前三位,其后加“等”字或其他与之相应的外文字。
参考文献在正文中的表示方法是:序号加方括号,写在有关正文的右上角,如“二次铣削[1、2]”。但提及的参考文献为文中的直接说明时,则文献序号应与正文平排,如“由参考文献[4、8、10~14]可知”。
翻译书的参考文献不必译出。对章末或书末集中排列的参考文献不必照抄,只需在中留出空位,并写上“参考文献”,用铅笔注明“见原书第×页”即可。对书中零星列出的参考文献及图注、表注中所列的参考文献,应照抄原文。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