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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落实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现“创业带动就业

※发布时间:2015-7-7 9:21:12   ※发布作者:A   ※出自何处: 

  人民网郑州4月27日专电 近日,记者从河南省教育厅获悉,为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河南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实施意见》。

  在目标任务方面,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为抓手,力争3-5年,建立健全高校、地方、教师和学生“四位一体”协同共建的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开展创业培训,优化创业,增加自主创业及参与创业大学生人数,增强创业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意见》提出,各高校要结合办学定位和服务面向广泛开展创业教育,要切实将“创业基础”作为面向全体高校学生开展创业教育的核心课程,大力开展大学生创业意识、创办(改善)企业、创业实训等系列创业培训,确保每一个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在校大学生都有机会获得创业培训。

  同时,《意见》要求加快河南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建设。鼓励各高校建立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允许将大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参加创业实践活动和自主创业等成效折算为学分。对休学从事自主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可保留学籍2年。

  《意见》明确各高校要加强创业实践与孵化,充分整合校内教育资源,建设创业教育第二课堂,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创业、创业训练等。要支持大学生成立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并鼓励学生开展学习参观、市场调查、项目设计、、企业创办等创业活动。同时,各高校要主动协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做好《就业创业证》发放工作。

  河南各高校要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创业经营场地支持,对入驻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全程指导,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项目对接、扶持等“一站式”服务。并借鉴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联合有关部门,合作共建一批适合大学生创业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式的众创空间。

  针对创业师资队伍建设和拓宽创业资金筹措渠道,《意见》还指出要实施教师创业教育能力提升计划,完善高校科技和收益分配机制,配齐配强创业就业指导专兼职教师队伍。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推行校内创业模块培训、创业案例教学和创业实务训练等师资培训工作。各高校要设立大学生创业专项资金(基金),并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申报创业扶持资金。(侯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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