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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前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考试简章

※发布时间:2017-11-19 19:05:35   ※发布作者:A   ※出自何处: 

  根据市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联络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厦残联〔2011〕74号)、《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17年残疾人联络员选聘工作的通知》(厦残联〔2017〕72号)、《厦门市建立街道(镇)残疾人职业援助中心实施方案》等文件,厦门市思明区人民莲前街道办事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残疾人联络员共5名、街道残疾人职业援助中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知如下:

  掌握本社区残疾人家庭基本状况、残疾人需求并建档立卡;密切联系残疾人,及时向上级反映残疾人需求;协助联系有关方面和部门,为残疾人排忧解难,提供个性化服务;协助街道残联完成本社区残疾人各项业务工作;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完成居委会和各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提供残疾人职业技能和社会适应性训练,提供残疾人职业指导及就业咨询,提供推荐残疾人就业服务及就业后服务,提供残疾人体能康复训练及文体活动,提供残疾人思想教育和心理等等。逐步解决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在就业和康复方面的困难,促进残疾人就业,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提升残疾人及其家庭的幸福指数。

  1.党的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热爱残疾人工作,愿为残疾人服务,具有奉献和敬业精

  持有厦门市残联核发的《疾人证》,行动自如的肢体、视力残疾人,能进行有声语言交流的听力、言语残疾人;或智力、和重度肢体、视力残疾人的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中的、失业、无业人员。

  身体健全,具备1年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具有医护、残疾人康复、特教、职业指导师、助理社工师以上资质的人员。

  员选聘报名表》(详见附件1,可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三份,需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以及本人近期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背面注明姓名)。残疾人亲属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失业、无业的有关证明,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的《残疾人证》,本人近期半身免冠证件彩照1寸5张(背面注明姓名)。上述证件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报名街道残疾人职业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应提交《莲前街道办事处招聘残疾人职业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可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三份,需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以及本人近期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背面注明姓名)。上述证件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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