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就业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等。
1.黑中介。防范提示:求职者要核实中介机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否包括职业介绍业务,是否具备《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乱收费。防范提示:应聘工作本身并不需要任何费用,对于那些先交报名费、培训费等作为条件的招聘面试都要谨慎对待。
4.扣证件。防范提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他人证件原件,求职者不要将证件原件交付他人,需要提供证件复印件时或者影印件时可在合适注明具体用途。
5.惕培训贷。防范提示:求职者要增强辨别和防范意识,参加培训前要看培训机构是否具备培训资质、承诺薪资是否与社会同等岗位条件薪资水平大体一致,一日发现被骗,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案。
6.非法传销。要了解国家有关传销的法律,自觉抵制各种,“天上不会掉馅饼”,树立传销的防范意识。
1.在社会网络平台注册个人账号时,要认真阅读相关协议,关注有关和义务。免责条款等协议内容,不随意主动公开个人有关信息。
2.益受到侵害时,应第一时间保留,根据具体情形,及时向网络招聘服务机构或人社、工信、网信、等部门举报投诉或报案。
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议约定的期限,到期后,由双方决定是否继续合作的一种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一九、二十条,劳动者试用期最长期限为6个月,且在试用期期间劳动者工资除了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还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大学生们一定要注意试用期间的时间以及工资问题。另外,一些尚处于试用期且有辞职打算的大学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除此之外,试用期的劳动者也有权用人单位不合理的要求,当遇到用人单位违法行为更要学会及时与。如果在就业过程中遇到了此类问题,一定要善于自己的权益,避免引火烧身。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需要我们留意的是,劳动关系的成立是从用工之日起算,而不是签订劳动合同之日。
毕业生们需要注意,在入职工作1个月之内单位还未主动和你签订劳动合同或是在你的要求下单位一直回避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这一问题时,就要做好一定的防范,注意保留相应的,比如平时的签到表,工服、号牌等能够证明劳动关系成立的,以备发生纠纷时能够很好的应有的权益。
《录用通知书》是用人单位想要建立劳动关系的单方面意思表示,此时劳动关系尚未建立,但一日被录用者对《录用通知书》作出接受的承诺,《录用通知书》即对用人单位产生约束力,若以疫情为由,违反《录用通知书》约定,未订立劳动合同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缔约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三)有其他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具体要求详见就职所在地所属省份的政策。如河南省高院、省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通知》,劳动者因疫情防控措施影响不能按时返岗,不应认定为旷工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15号)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 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灵活就业企业(平台)在招聘、面试、签约、管理及解除等方面与传统公司的招聘流程、员工管理、薪酬制度、合同解除等方面无异,且企业(平台)要求大学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平台具有高度的从属性、服从性的,应要求平台与自己签署劳动合同。反之,则可以与平台签署民事合同。
大学活就业时与合同相对方如果不构成劳动关系的则属于普通的民事合同关系,在签署合同时应注意明确合同类型、审查主体资格、审核合同主要条款、违约条款和管辖条款等内容。
社会保险能为大学生及其家庭提供基础的风险保障,社会保险应缴尽缴。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明确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各地政策对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等种类也不同。
遇到问题十万冷静,保持头脑才能:那么,当与用人单位出现红纷时该怎么办呢?不妨从以下方面入手:
1.收集关键。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要保留好劳动合同,以及相应的工牌,工资流水等能够证明是下作关系的相应,以备将来出现红纷时能够在第一时间提供。
2.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通常情况下,与单位出现纠纷依靠个人力量无法时,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以达到从中协调的作用,这是劳动者的重要途径。
3.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但裁。可以对劳动保障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保存好关键同时要注意在的期限内提交,不要耽误了期限,劳动关系实行举证责任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