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论文指导> 文章内容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批转《2020年度档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发布时间:2023-3-19 1:30:55   ※发布作者:佚名   ※出自何处: 

  现将长治市档案馆制定的《2020年度档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人社部第40号令)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20号)要求,以及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长人社函〔2020〕118号),现将2020年度档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2020年度全市档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由长治市档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一)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各类院校从事档案教学工作的教师,已达到国家退休年龄的人员。

  (二)在职称有关考试中严重违规违纪,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学术不端、无实质贡献的虚假挂名等行为的人员,从认定之日起未满3年。人员受到政务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受到党纪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凡申报档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的人员,必须中国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国、法律和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履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职责,具备良好的职业和敬业,热爱档案事业,认真钻研业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1.申报馆员:熟悉档案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系统掌握档案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开展档案业务工作的能力和素质;参与制定本单位规章制度、标准规范,提高了本单位档案管理水平;具有档案业务问题研究的能力,能够制订档案工作方案;能够指导助理馆员开展工作。

  2.申报助理馆员:了解档案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掌握档案专业基本知识、档案业务工作方法和技能;有一定的研究能力,能够对档案业务问题开展基本研究。

  3.申报管理员:基本了解档案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基本掌握档案专业基本知识、档案基础业务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能够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对档案进行初步整理和加工。

  申报档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的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根据资历条件要求相应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须在合格或以上。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任职年限不做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1.申报馆员的人员须在任助理馆员期间,完成或以排名第一作者完成并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代表作1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本专业学术刊物上,或者在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本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2000字以上)。

  所提交的论文均须在中国知网、维普网、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数据库网站检索、验证。未经互联网上检索、验证的著作和论文不得在评审条件量化业绩内计算,只能作为参考条件。在、专刊、特刊上发表的论文及所有的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录用证明不能作为送审论文;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人社部第25号令)及我省有关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审任职资格的重要条件。

  已取得非档案系列中、初级职称,从事档案工作已满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能胜任现岗位工作,可评转档案系列中、初级职称。取得同级别档案系列中、初级职称后,任职时间从取得非档案系列中、初级职称起合并计算。

  档案系列职称的初聘,执行原山西省人事厅晋人职字〔2006〕29号文件,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档案专业毕业生(不包含教育毕业生),且从事档案专业工作,由本单位经过考核确认合格,可直接初聘相应职称。

  各类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才,未按初聘相应职称的,可根据的相应专业工作年限要求,直接申报助理馆员、馆员。

  我市档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价实行考评结合。所有申报参评人员均需参加省里组织的专业理论和专业能力考试。考试成绩须达到合格标准线,方可参加评审。

  (二)评议。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形成评议意见。并对评审条件和程序、个人申报材料、单位评议意见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的由单位出具鉴定意见。

  鉴定意见中要注明申报人学历、资历、品德、工作能力、业绩、学术技术条件、公示情况等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经单位集体研究同意推荐,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三)逐级审核。职称评审材料由各主管部门或各级人社局审核。非公有制领域中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进行申报。人事档案已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报人社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中级评委会;未办理人事档案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

  (一)严肃申报纪律。申报人员及推荐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性做出承诺,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计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期限为3年;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