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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

※发布时间:2016-1-7 13:30:18   ※发布作者:A   ※出自何处: 

  体竞字[2015]15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精英教练员双百培养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2012-2014年首期专业队资助对象业已完成国内培训、国外培训、计划检查、中期考核等系列培养任务,将对资助对象进行终期考核。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终期考核作为精英教练员双百培养计划的一项重要工作,竞体司负责专业队资助对象终期考核,总局教练员学院负责具体组织与实施。

  二、考核内容

  终期考核内容包括资助对象入选计划以来在培训学习、科学研究、训练比赛与工作实践等方面取得的培养以及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教练员需将各项材料汇编成结项报告(见附件1),具体内容如下:

  (一)执教总结。包括执教经历、规划执行、训练实践、参赛安排与训练管理五个部分内容。执教总结是资助对象终期结项申报的必备条件,字数不低于20000字。

  (二)培训学习。包括入选精英培养计划以来所参加的脱产、自学等各种形式的培训、会议与学习活动;以身份参加的各种授课与实践指导工作。

  (三)论著发表。包括入选精英培养计划以来出版的专著;在国际、国内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在国际、国内会议上被录用的学术论文。

  (四)训练研究。包括入选精英培养计划以来自行组织或参与承担的各类训练实践与研究活动。

  (五)比赛观摩与集训交流。包括入选精英培养计划以来观摩国内外大型比赛,以及各种形式的集训交流实践活动。

  (六)工作性总结。包括入选精英培养计划以来训练取得的主要成绩以及采用的新、新方法与新手段,重大比赛的总结报告,工作中获得的各种项。

  (七)专项经费决算。终期考核结束3个月内,资助对象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按照《体育总局精英教练员双百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与国家财务相关,编制《精英教练员双百培养计划经费决算汇总表》,寄至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

  三、考核程序

  (一)培养单位初审。省市体育局主管部门将督促资助对象在时间内完成执教总结、结项报告与经费决算等相关工作,并进行初步评审后报送总局教练员学院。

  (二)专家答辩。时间在:2015年12月7至8日。教练员学院将组织相关专家对资助对象终期结项报告进行答辩,并对答辩过程进行量化评审。

  (三)综合评价。时间为:2015年12月15至31日期间。评价指标与分值为:1、终期答辩,占总分值的60%;2、中期考核占20%,3、平常表现占10%。

  四、考核结果使用

  (一)根据综合评价结果,考核通过者授予“国家体育总局精英教练员”证书,颁发总局教练员学院“特聘”聘书。

  (二)终期考核工作结束后,教练员学院将考核结果以文件形式发至各培养单位,并在体育总局网站和中国体育报等重要予以公布。

  五、答辩事宜

  (一)答辩形式:报告主要内容以执教总结与训练研究相关内容为主,报告时间为10分钟,答辩时间为15分钟,答辩统一使用PPT,请教练员到总局竞体司网站下载PPT答辩模板。

  (二)答辩时间:教练员学院将在2015年12月7、8日集中安排答辩。按照答辩顺序教练员须提前4小时到达答辩地点进行等候,同时提交PPT电子版与5份纸质报告书,答辩结束后即可离会。

  (三)答辩地点:国家体育总局教练员学院。地址:市海淀区中关村信息48号国家体育总局教练员学院。

  (四)答辩经费:答辩费用由国家体育总局负担,食宿费、往返交通费自行解决。

  联系方式

  体育总局竞体司:

  联系人:袁守龙

  电 话:

  总局教练员学院:

  联系人:吴希林

  电 话:、传 真:

  手 机:

  附件一:结项报告书模板

  二:答辩时间安排表

  国家体育总局教练员学院

  2015年11月10日

  附件下载.doc

  首期精英教练员专业队资助对象终期结项答辩PPT模板(竞体司).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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