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论文答辩> 文章内容

2019年上半年申请答辩安排

※发布时间:2019-2-12 22:59:02   ※发布作者:A   ※出自何处: 

  3月9日组织校内第一次查重,查重结果将在3月11日反馈,查重比率超过30%将自动按照延期处理,论文重新撰写,10%-30%者将给予修改机会。

  3月16日,中心将组织校内预答辩。学生将按照预答辩导师所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定稿论文的第一次修改,并于3月30日之前提交修改后的纸质版论文一份。

  4月8日-5月20日,部分学生将参加校研究生院组织的“双盲”评审工作,评审结果将在5月20日前对学生进行反馈,学生将对定稿论文进行第二次修改,再次提交论文时间请参照中心通知。

  其他学生将参加中心组织的校外专家评审工作,评审时间为4月8日-4月21日,4月22日开始反馈外审结果,学生将对定稿论文进行第二次修改,并于5月6日前将修改后的定稿论文电子版发送至MPA中心邮箱,纸质版定稿论文提交5份。

  1. 按照教育部34号令《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注销学位证书。至少3 年内,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2.正式答辩结束后所有定稿论文提交后,将按照学校安排统一做重复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重复率不得超过10%,并以此作为学位论文学术规范的考核依据。星期四左眼跳希望同学们在撰写学位论文过程中,为人、为学、为政的底线,共同我校MPA教育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声誉。

  4.本次学位论文答辩,学校将重点考察学位论文格式,请同学们认真阅读《天津财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编写规范说明书2017年版》,并参考《天津财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编写规范例文2017年版》对自己的论文进行修订。请大家严格按照论文编写规范严格执行,否则将影响最终的论文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