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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浩元解读参考文献最新标准

※发布时间:2017-10-12 22:05:43   ※发布作者:A   ※出自何处: 

  GB /T 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1]( 以下简称新标准) 已于2015-05-15 发布,并于2015-12-01 实施。为了帮助大家又好又快地学习、掌握并正确执行新标准,本文在简要介绍新标准的修订情况后,比较详细地列出了对GB /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2]( 以下简称旧标准) 的主要修改,通过案例并结合ISO 690: 2010( E) 《信息和文献参考文献和信息资源引用指南》[3][4-5],对新标准实施中的要点及可能出现的疑点做出一些提示。

  截至2013 年,旧标准已实施了8 年,在文献著录实践中出现了不少新事物,如“数字对象唯一标识符( DOI) ”等,发现了部分条款的一些缺憾和问题,需要修改、补充、完善。

  2010 年,国际上又颁布了新国际标准ISO 690: 2010( E) 《信息和文献 参考文献和信息资源引用指南》,为我国修订旧标准提供了重要参考和依据。

  新标准正是在汲取国际标准给出的科学著录规则的基础上,与时俱进,结合我国著录实际,特别是总结旧标准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对其进行全面修订而成的。

  1) 一致性原则。尽管新标准与ISO 690 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但为达到信息资源共享的目的,新标准在著录项目的设置、著录规则的确定、参考文献的著录方法以及文献表的组织等方面尽可能做到与其一致。

  2) 连续性原则。连续性原则或称继承性原则,是对一项标准进行修订时应该遵循的重要原则。尽管新标准修订时参考ISO 690 使用了重新起草法,但为了方便使用者尽快掌握标准,继承了旧标准的文本结构、基本著录规则和方法,仅对部分条款做了必要的修改、补充,使标准更趋于完备、实用。

  3) 协调性原则。新标准采用的标识符号、文献类型及载体标识符、日期和时间的表示法、中国人名汉语拼音拼写法等,均借鉴了相关标准的规范,尽可能与其协调一致。在修订过程中,将征求意见稿分发给相关专家, 召开多次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人士意见,修订组反复研究专家,逐条修订条款和相关示例,仅修改稿就多达12 个版本,最终取得了较为令人满意的结果。

  4) 科学性原则。ISO 690 未参考文献或引文的著录格式,它所列举的众多示例也未对著录格式和标识符号使用做出。它为相关国家或组织制定各自的文献著录规则提供了重要参考。它指出: “一部文献的所有参考文献要用统一风格、格式以及标识符号,但不考虑现行的特定风格指南。”据此,为了使新标准著录体系科学、格式和标识符号规范统一,避免著录中可能产生的混乱,再次并完善了作为前置符的标识符号,规范了参考文献2 种著录体系的著录格式和方法。

  5) 实用性原则。新标准按照GB /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6]给出的规则起草,条款用语规范,文字简洁,表述清晰, 标识符号简明、统一,避免了歧义。新标准对各类信息资源更新或增补了一些示例,重点增补了现已广泛采用的电子资源的示例,以利于使用者参考。

  6) 灵活性原则。新标准采用“应”“宜”“可”等动语表述的条款,对各个学科、各种类型信息资源的参考文献的著录项目、著录顺序、著录用符号、著录用语种、各个著录项目的著录方法以及参考文献在正文中的标注方法,分别做出了要求、推荐和陈述。要求型条款是应当严格遵守的,而推荐型条款尤其是陈述型条款的存在,为使用者著录参考文献留有了灵活选择的空间。

  综上可见,新标准具有体系科学、条款简明、示例众多、格式统一的特色,这也正是它比ISO 690 优越之处。

  新标准指出: “本标准适用于著者和编辑著录参考文献,而不是供图书馆员、文献目录编制者以及索引编辑者使用的文献著录规则。”可见,这是一个专门供著者和编辑使用的编撰参考文献的标准。

  新标准是一项基础性、通用性的国家标准[6],因此, 无论是科技论著还是社会科学论著,无论是印刷版还是电子版,凡涉及参考文献著录,所依据的标准都是GB/T 7714,从2015 年12 月1 日起,均应执行新标准。

  新标准除了题名由《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改为《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并根据标准的适用范围和用途将“文后参考文献”和“电子文献”分别更名为“参考文献”和“电子资源”外,主要有以下修改。

  删除了参考文献无须著录的“并列题名”,增补了2 个重要术语“阅读型参考文献”和“引文参考文献”: 前者指著者为撰写或编辑论著而阅读过的信息资源,或供读者进一步阅读的信息资源;后者指著者为撰写或编辑论著而引用的信息资源。这里所说的“信息资源”,包括图书、期刊、等正式出版物,不涉及保密问题的内部信息资源,以及包含电子公告、电子图书、电子期刊、数据库等在内的电子资源。

  新标准还根据ISO 690 修改了“文后参考文献”“主要责任者”“专著”“连续出版物”“析出文献”“电子文献”等6 个术语的定义和英译名。其中参考文献的定义由“为撰写或编辑论文和著作而引用的有关文献信息资源”修改为“对一个信息资源或其中一部分进行准确和详细著录的数据,位于文末或文中的信息源”。

  为适应网络下电子资源存取径发展需要,以便于读者快捷、准确地获取电子资源,新增加了“DOI”这一必备的著录项目。其著录方法为: 当获取和访问径中不含DOI 时,可依原文如实著录DOI,其前置符为“.”; 否则可省略DOI。例如:

  将“文献类型标识( 电子文献必备,其他文献任选) ”修改为“文献类型标识( 任选) ”。凡标有“任选”的著录项目或要素,意为可标注也可不标。新标准的示例对“任选”项目都做了标注,但并不表示要求。

  将“引用日期( 联机文献必备,其他电子文献任选) ”修改为“引用日期”。这表明,凡属电子资源, “引用日期”是不应省略的必备著录要素。

  个人著者的著录,将“其姓全部著录,而名可以缩写为首字母”修改为“其姓全部著录,字母全大写,名可缩写为首字母”,“缩写名后省略缩写点”。增加了姓的字母全大写要求,这与ISO 690 一致。例如WILLIAMS-ELLIS A( 原题: Amabel Williams-Ellis) 。

  中国著者汉语拼音人名的著录,依据GB /T 28039—2011[7],将“用汉语拼音书写的中国著者姓名不得缩写”修改为“用汉语拼音书写的人名,姓全大写,其名可缩写,取每个汉字拼音的首字母”。缩写字母后的缩写点省略。例如: Chen Haoyuan,可著录为CHEN Haoyuan,也可著录为CHEN H Y; 但不应著录为CHEN H,更不得著录为H Y CHEN。

  期刊中析出文献页码的著录,增加了“阅读型参考文献的页码著录文章的起讫页或起始页,引文参考文献的页码著录引用信息所在页”的条款。期刊中析出文献的页码是必备的著录要素。

  专著页码的著录,增补了“引自序言或扉页题词的页码,可按实际情况著录”的条款。例如: “2008: 第1 版自序”“1997: 序5-8”“1991: 扉页”等。

  新增加了“根据电子资源在互联网中的实际情况,著录其获取和访问径”的著录规则。“获取和访问径”是有则必备的著录项目,其前置符为“.”。

  新标准在继承“参考文献原则上要求用信息资源本身的语种著录”的基础上,增加了采用双语著录的规则: “必要时,可采用双语著录。用双语著录参考文献时,首先用信息资源的原语种著录,然后用其他语种著录。”采用中英文双语著录的示例如下:

  [1]熊平,吴颉. 从交易费用的角度谈如何构建药品流通的良性机制[J]. 中国物价,2005( 8) : 42-45.

  为了便于识别文献类型、查找原文献、开展引文分析,在旧标准列出12 个“文献类型及其标识”的基础上,新增了如下4 个:

  1) 档案,A: 分类保存以备查考的文件和材料, 如人事档案、科技档案、法律法规、等。

  考虑到部分书刊采用脚注方式著录参考文献,新标准增加了一个规则: “如果顺序编码制用脚注方式时,序号可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圈码”,“用计算机自动编序号时,应重复著录参考文献,但参考文献表中的著录项目可简化为文献序号及引文页码”。例如:

  ……但个人选择使得没有人愿意率先违反旧的规范①。……3 位贤圣都是制度的反对者②。……一切后世的思想都是一系列为柏拉图思想所作的脚注③。……当时拆毁的有4 600 余所,招提、兰若等佛教建筑4 万余所,寺产,并僧尼还俗达260 500 人,佛教受到极大的打击④。……指出: “以上谓等威之辨,尊卑之序,由于饮食。”⑤

  1)“其他题名信息”条款修改为: “其他题名信息包括副题名,说明题名文字,多卷书的分卷书名、卷次、册次,专利号,报告号,标准号等。”该条款中各要素前的标识符为“: ”。

  示例7: 关于转发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5]37 号[A]

  2) 《× × × ×学报( × × × ×版) 》中的“( × × × ×版) ” 不再作为“其他题名信息”著录,因为它是刊名的有机组成部分。例如“师范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 ” 不再著录为“师范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

  3) 新标准示例表明,文献表中不必著录主要责任者的“国别”“朝代”等。如: “李时珍”( 原题: ( 明) 李时珍) ; “凯西尔”( 原题: ( 阿拉伯) 伊本·凯西尔) 。

  总结使用旧标准著录参考文献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估计在执行新标准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疑惑, 择要提示如下。

  凡专著、从专著和期刊中析出的文献作为引文文献引用时,均应标注引用信息所在页码,即“引文页码”。例如:

  [4] 陈浩元.科技书刊标准化18 讲[M].: 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106.

  专著仅在作为阅读型文献引用时才不标注“引文页码”。但从文集和期刊中析出的文献作为阅读型文献引用时,应标注析出文献的起讫页或起始页。

  无论是引文文献还是阅读型文献,凡是在论著的文献表中著录的,应将文献序号标注在正文中的引用处。按标准给出的示例,可归纳出序号的以下几种标注方法。

  ……《中国青年》创办人追求的高格调———的成熟与热点的凝聚[3],表明其读者群的文化的品位的高层次……“方针”指“引导事业前进的方向和目标”[2]354。

  该例中的“354”为引文页码。多次引用同一著者的同一文献时,在正文中标注首次引用的序号,并在序号的“[]”外著录引文页码。在文献表中,此文献不重复标注引文页码。

  为使参考文献著录简明、统一,新标准仍了著录使用的9 个标识符号( “.”“:”“,”“;”“∥”“( ) ”“[]”“/”“-”) 。这些符号多数移植于标点符号,但其功能和用法与标点符号不同,它是一种前置符,置于一个著录项目或要素之前,将这些项目、要素清晰分隔,而标点符号是后置符。

  2) 正文中连续序号和文献表中连续页码间用短横线连接。这短横线可使用半字线,也可用英文连字符,只要全刊统一即可。如“张晓东等[3-4]指出: ……”“26( 6) : 517-519. ”。

  4) 论文集、会议录等专著中的析出文献的出处项前标识符号用“∥”。采用符号“∥”替代以往的“.见:” 或“”以及人们的“转引自:”“参见:”等,具有简明性、通用性等优点,已为越来越多的书刊采用。

  5) 期刊合期出版时,合期号间使用“/”连接,注意不要跟GB /T 3179[8]中采用的“-”混淆。n 期合期, “/”数为n-1 条。如第4 ~ 6 期合期出版时应著录为“( 4 /5 /6) ”。

  6)以年、期出版的期刊,其年卷期标注应为“年( 期) : 页码”,标注为“年,( 期) : 页码”是不规范的。采用著者-出版年制组织文献表的,“年”放到了题名前,对不设“卷”的期刊,“( 期) ”前也不应加“,”。如: 葛都,2015.如何充分利用软资源调节学术期刊出版时滞[J].科技与出版( 4) : 100-102.

  7) 按规则,“‘等’‘译’字样”前的标识符号为“,”。当遇到“等”“译”连用时,参照新标准给出的示例,可著录为“,等译.”,即“译”前不必标注“,”。

  8) 电子资源的著录要素“[引用日期]”属出版项, 当其前有出版项的其他要素时,其前不加任何标识符号; 否则( 连同可能有的“( 更新或修改日期) ”一起) 其前应加“.”。例如:

  1) 个人著者一律“姓前名后”,且“姓全部著录,字母全大写”。这也是ISO 690 的规范。采纳这一规则的目的是为了与国际标准接轨,便于人们快捷、正确地区分著者的姓和名。“姓前名后”规则仅适用于文献表中的著录,在其他处仍应尊重其原有的姓名书写规则。

  2)名字可以缩写并省略缩写点。这是出于著录简明性且不会产生歧义的考虑。新标准的示例中,名字均采用了缩写并省略“.”,仅表明一种提倡,但不是“要求”。ISO 690 的示例是名字缩写但保留“.”。新标准对采用缩写点没有。

  3) “责任者不超过3 个时,全部照录。超过3 个时,著录前3 个责任者,其后加‘,等’或与之相应的词”,如“,et al. ”。有的书刊统一采用对所有责任者全部照录的著录方式,应属允许。

  4)无责任者或责任者情况不明的文献,采用著者-出版年制著录的,“主要责任者”项应注明“佚名” 或“Anon”。而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的,可省略此项, 直接著录题名。

  5) 机关团体作为文献的主要责任者时,其名称应由上至下分级著录,上下级间用“.”分隔,用汉字书写的名称除外。

  题名包括书名、刊名、标准名、析出的文献名等。题名著录的依据是著录信息源所载的内容。关于西文题名的著录,新标准没有给出具体的条款,只有“西文期刊刊名的缩写可参照ISO 4 的”的原则性。根据新标准的示例,可以归纳出以下2 条推荐。

  1)题名按原文献题名全部照录,仅第1 个词的首字母大写,其余均小写( 本该首字母大写的专有名词例外) 。例如:

  在ISO 690 的示例中,书名、析出文献题名等,大多数是第1 个词的首字母大写、其余小写,也有实词的首字母大写的。刊名则均为实词的首字母大写。我们在著录实践中,可选定一种著录方法,并做到全刊一致。

  2) 刊名可采用缩写,并省略缩写点,每个实词的首字母大写。新标准中仅有2 个示例: “J Math & Phys”和“Br Med J”。关于刊名的缩写,ISO 690 跟新标准一样,仅给出原则性意见: “无识别题名的刊名可按ISO 4 有关缩写。如果可能造成混淆,刊名应著录全称。”但其所有示例均用了全称。

  联机网络文献的著录项目应齐全,格式应规范: “主要责任者. 题名: 其他题名信息[文献类型标识/OL].( 更新或修改日期) [引用日期].获取和访问径. DOI.”。由示例可见, “( 更新或修改日期) ”并不是必备的著录要素,而是有则必备,如果无法确认,也可不标注。DOI 也是有则必备的著录要素。“[引用日期]”则是必备的著录要素。

  2) 除1) 中的数字外,如卷次、册次、卷期号、页码、出版年、版次、公告日期、更新日期、引用日期、文献序号等均应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b) “出版年”采用公元纪年,如有非公元纪年,则将其置于“( ) ”内。例如: 1881( 清光绪七年) 。

  c) “版本”除第1 版不著录外,其他版本说明均应予以著录,西文版次用序数词的缩写形式表示。例如: “4 版”“5th ed. ”。

  3) 新标准的示例表明,中析出的文献,其版次是必备的著录要素; 但如该文献引自联机网络,则版次可不标注。例如:

  [2] 张田勤.罪犯DNA 库与生命伦理学计划[N].大众科技报,2000-11-12( 7) .

  在新标准和ISO 690 中没有类似“公开发表”“正式出版”的。引用参考文献时,首选的应是读者容易查找到的、公开发表的信息资源; 但不涉及保密问题的内部信息资源也可列为参考文献。内部信息资源包括会议主办者编印的会议文集,已投社的待发表论文,科研单位编印的科技报告、调研报告,论著手稿等等。新标准中就有内部资料的示例。

  由于各种原因, 正式发布、出版的新标准尚存在一些不该有的差错。令人欣慰的是,新标准的条款所表述的著录规则和方法都是正确的。现在发现的差错,多出现在示例中,且多为校对失误。例如: 多个自然段末“。”误排为“;”; 漏排了“[M/OL]”; “55( 34) ”应为“57( 34) ”; “[J /OL]”应为“[J]”;“大学出版社”应为“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安徽:”应为“合肥:”; “903. [2012-01-26]”应为“903[2012-01-26]”; “同②326-329.”应为“同②: 326- 329.”;“国图资源导刊”应为“国土资源导刊”; “生命论理学计划”应为“生命伦理学计划”; “如何突围[N/ OL]”应为“如何突围? [N/OL]”; 等等。因此,我们在学习、执行新标准时,应准确掌握条款,以条款表明的规则为准,而不必过分纠结于存在差错的示例。

  采用著者-出版年制“在参考文献表中著录同一著者在同一年出版的多篇文献时,出版年后应用小写字母a,b,c…区别”的条款是正确的,但所列举的下列示例则是错误的。

  王临惠,等,2010a. 天津方言的源流关系刍议[J]. 山西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37( 4) : 147.

  王临惠,2010b. 从几组声母的演变看天津方言形成的自然条件和历史条件[C]//曹志耘. 汉语方言的地理语言学研究: 首届中国地理语言学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 语言大学出版社: 138.

  2) 第2 个文献的题名、出版单位等有误,正确应为“王临惠,2013. 从几组声母的演变看天津方言形成的自然条件和历史条件[C]∥曹志耘. 汉语方言的地理语言学研究. : 商务印书馆: 138. ”。

  3) “王临惠,等”与“王临惠”并不是“同一著者”, 即使同年发表多篇论著,也无须用a,b,c…区别。多著者时,只有全部著者的姓名、数量、排序等均相同,才称为“同一著者”。

  [1]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GB/T 7714—2015 [S].: 中国标准出版社,2015

  [2]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GB/T 7714—2005[S].: 中国标准出版社,2005

  [4]陈浩元. 著录文后参考文献的规则及注意事项[J].编辑学报,2005,17( 6) : 501

  [5]陈浩元,颜帅,郑进宝,等.关于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若干问题释疑[J].编辑学报,2011,23( 2) : 120

  [6]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GB/T 1.1—2009[S].: 中国标准出版社,2009

  [7]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 GB/T 28039—2011 [S].: 中国标准出版社,2011

  [9]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 GB/T 7408—2005[S].: 中国标准出版社,2005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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